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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政法大学考研真题如何使用

时间:2015-05-07 09:15:54 点击:2407

据统计,众多普通考生在未熟悉历年真题前,尤其非统考的考生,往往无从下手不知道该怎么复习,面对参考书有种大海捞针的感觉,因为不知道要考些什么、怎么考、考的规律是什么。因为即便是考本专业,在熟悉专业重难点、学科框架的情况下,如果不认真研究历年真题,也是常常把握不好专业课命题人的命题意图、侧重点、风格等命题规律。中国政法大学考研、法大考研、政大考研 法通法硕 法硕考研

  因此,建议应尽一切可能把目标专业的往年真题搜集齐全,对专业课考试的考点、考察频次、题型、分值、命题角度等进行统计分析,然后专业课每个轮次复习结束后都要仔细研究真题。真题不是拿来做的,而是拿来研究的。中国政法大学考研、法大考研、政大考研 法通法硕 法硕考研


  因为,研究专业课真题有以下几个核心作用:
  1、把握考研专业课的命题风格
  因为每年的同一章节往往是由同一位或几位命题人命的题,从而可以藉此洞察他们的命题风格,例如是重能力、重基础、还是重应用,书本知识还是延伸扩展知识等等。例如难易程度、考查趋向,是注重基础知识、应用能力还是发挥能力以及是否存在偏、难、怪等现象。

  2、明确该专业课考试的题型中国政法大学考研、法大考研、政大考研 法通法硕 法硕考研

  例如选择题、简答题、论述题、案例分析题等题型类型;通过分析真题,就可以分析得到历年考试什么题型最受关注、什么题型最难答等,从而在具体的复习过程中,提请注意,并在实际练习中,有所侧重关注。

  3、预测专业课考试范围和考试的高频考点中国政法大学考研、法大考研、政大考研 法通法硕 法硕考研

  通过对真题的分析,可以发现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,有些知识点同一个学校隔几年都会考,甚至每年都考。相同专业同档次的学校专业课也会反反复复考。这些反反复复考的知识点就是老师容易出题的地方,需要考生高度重视。中国政法大学考研、法大考研、政大考研 法通法硕 法硕考研


  运用好真题,可以为避开考研复习中的很多弯路,通过真题的分析可以更好的掌握出题的重点,更好的完成专业课的复习。经历过考研的同学都知道,真题要做上几遍才行,题很少,但看你如何利用,运用好真题,你的复习可能会事半功倍哦!真题难得,且用且珍惜!

附2015年中国政法大学考研法学真题刑法:中国政法大学考研、法大考研、政大考研 法通法硕 法硕考研

2.论述或分析   20131026日,无业男子甲某(199535日出生)、乙某(1996820日出生)、丙某(199897日出生)驾车将女青年陈某劫持到车上,对陈某蒙面并持刀威胁迫使其交出铂金手链一条、铂金戒指、黄金戒指各一枚(共价值人民币25000元)、建行卡一张、人民币1000余元。甲某等人逼迫陈某说出银行卡密码后,将其带至甲某的租住处。当晚,三人相继强行与陈某发生性关系。次日上午,甲某私自给陈某的男友吴某打电话索要赎金5万元。1028日上午,吴某向陈某的建行卡上存入人民币1万元,甲某取出并告知其他两人。1029日,三人又强行与陈某发生性关系后,甲某、乙某预谋杀害陈某,并告知丙。三人驾车将陈某带至郊外一空地处,乙某用绳子绕在陈某的颈部并捂陈的口鼻,甲丙猛勒绳子,致陈某昏迷后拖下车。甲某又用军刺猛刺陈某的颈部一刀。丙某在与与乙某将陈某扔进一下水道竖井之前,背着乙某将陈某佩戴的一枚钻戒摘下占为己有(价值人民币2万元)。1030日凌晨,陈某苏醒后求助,被他人送往医院,死里逃生,报案后甲被抓获,乙得知后投案自首,并协助警方抓获丙。

   问:分析甲、乙、丙的刑事责任。(20分)

【解析】犯罪行为发生时,甲已满18周岁,乙17周岁,丙15周岁。

依据我国刑法17条规定: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,应当负刑事责任。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,犯故意杀人、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、强奸、抢劫、贩卖毒品、放火、爆炸、投毒罪的,应当负刑事责任。

“对陈某蒙面并持刀威胁迫使其交出铂金手链一条、铂金戒指、黄金戒指各一枚(共价值人民币25000元)、建行卡一张、人民币1000余元。”甲乙丙以暴力、胁迫抢劫财物,构成抢劫罪,属于共同犯罪。

“当晚,三人相继强行与陈某发生性关系。”“1029日,三人又强行与陈某发生性关系”甲乙丙暴力强奸妇女构成强奸罪,且是3人轮奸,从重处罚。中国政法大学考研、法大考研、政大考研 法通法硕 法硕考研

“次日上午,甲某私自给陈某的男友吴某打电话索要赎金5万元。1028日上午,吴某向陈某的建行卡上存入人民币1万元,甲某取出并告知其他两人。”甲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,属于另起犯意,构成绑架罪,甲与乙丙事前并没有意思联络,绑架行为属于甲的过限行为,甲、乙、丙不构成共同犯罪,乙、丙不承担责任。

甲某、乙某预谋杀害陈某,并告知丙。三人驾车将陈某带至郊外一空地处,乙某用绳子绕在陈某的颈部并捂陈的口鼻,甲丙猛勒绳子,致陈某昏迷后拖下车。甲某又用军刺猛刺陈某的颈部一刀。”甲、乙、丙触犯故意杀人罪,属于共同犯罪,甲、乙是主犯,丙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,是从犯。对于丙,应当从轻、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。“1030日凌晨,陈某苏醒后求助,被他人送往医院,死里逃生”陈某没有死亡,而且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,甲乙丙故意杀人罪未遂,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

(注意:刑法239条第二款规定,犯绑架罪,,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,处死刑,并处没收财产。由于陈某并没有死亡,因此甲乙丙绑架后故意杀害陈某的行为应该单独评价,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,数罪并罚,而不能按绑架罪一罪处死刑)中国政法大学考研、法大考研、政大考研 法通法硕 法硕考研

“丙某在与与乙某将陈某扔进一下水道竖井之前,背着乙某将陈某佩戴的一枚钻戒摘下占为己有(价值人民币2万元)”对于盗窃行为,甲乙丙并没有意思联络,属于丙的过限行为,甲乙对盗窃行为不承担责任,丙未满16周岁,不构成盗窃罪。

“乙得知后投案自首,并协助警方抓获丙。”乙有自首情节,,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协助警方抓获同案犯丙,属于重大立功,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。

综上,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一)定罪: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.三人构成抢劫罪共同犯罪、强奸罪共同犯犯罪、故意杀人罪共同犯罪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.甲索要赎金,实行过限,单独构成绑架罪(不属于“绑架过程中又当场劫取被害人随身携带财物的,同时触犯绑架罪和抢劫罪两罪名,应择一重罪定罪处罚”的情形)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. 乙盗窃,实行过限行为,因未满16周岁对盗窃行为不承担刑事责任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二)刑罚:    中国政法大学考研、法大考研、政大考研 法通法硕 法硕考研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1.三人均数罪并罚;故意杀人罪未遂,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.乙、丙未成年,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.乙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,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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